2008年4月8日上午,我校与深圳长城物业公司在图书馆会议室举行物业外包服务合同签字仪式,马三津副校长、长城物业公司任总经理共同签署了《物业外包服务合同》。校办公室、总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纪检、产业集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签字仪式。
实施物业服务外包是整体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步骤,被学校列入今年重点工作之一。物业服务外包的实施,对于有效降低学校后勤物业服务成本,转变后勤物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长城物业公司是国家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具有较强的物业管理经验和良好的业绩,通过公开招标长城物业公司承担了我校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校区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等物业服务。自3月20日试运行以来状态良好,实现了“高质、高效、安全、稳定”的推进物业外包目标要求。
会上马三津副校长代表学校,首先对校产业集团在推动物业外包实施过程中所作出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长城物业公司提出希望,要求甲乙双方应竭诚合作,把商道与教道很好结合起来,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关注学校的服务。学校各部门要大力配合,共同打造学校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向纵深发展,实现后勤服务让学生满意、让老师、让领导满意。长城物业公司任总也表示:长城物业公司将以承接商大物业服务为契机,全面导入长城物业的服务品牌和服务理念、营运体系,搭建与学校信息沟通平台,主动面向老师、同学,提供一流的物业服务。同时诚恳希望全校老师同学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运营初期,难免有疏漏之处,长城物业公司将虚心接受大家都批评和建议。把学校物业服务提到高水平,大家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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