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高校
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的腐败问题研究
【摘要】本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高校腐败问题频发的财务、基建、招生、采购、后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开展调研,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思考,期盼从中得到些许经验和启示,更好的用来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实践。
【关键词】高校 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 腐败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高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相关部署,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办学形式日益多样,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加重,要求更高。
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高校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大预防和治理力度。为此,作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高校腐败问题频发的财务、基建、招生、采购、后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开展调研,收集整理了大量详实的材料和案例,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思考,期盼从中得到些许经验和启示,以进一步解决影响教育改革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高教育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更好的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努力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和谐发展。
一、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腐败问题之现状
从近年来高校信访举报和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高校职务犯罪主要发生在掌管学校财物执行权和审批权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例如,自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湖北省检察机关共查处41起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46人,这些案件多集中在财务、基建、招生、采购、后勤等财权部门或领域。其中,涉及基建招投标及后勤维修工程领域的18人,占39%;教材、教学设备、药品采购及网络招投标的15人,占33%;财务管理环节6人,占13%;招生录取环节的7人,占15%。
(一)财务管理领域职务犯罪
财务管理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比较鲜明,一般为单位领导、财务领导或一般财务人员利用财务管理的漏洞,贪占、挪用甚至私分单位资金。从发案原因看,财务管理领域发生的案件都与本单位财务纪律不严,制度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甚至单位集体违规有关。从财务领域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看,主要以贪污和挪用公款罪为主,兼有少量的受贿案件,这些犯罪行为都严重扰乱了高校教学管理活动的正常秩序。如北京体育大学加油站原出纳员李淑霞采取少记现金账、涂改前台账的手段,从1997年12月至2000年3月,共作案63次,侵吞售油款合计672765.21元,被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二)基建领域职务犯罪
教育系统基建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案件类型是受贿或索贿等,它是商业贿赂在基建领域的具体表现。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在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部分建筑企业为了承包工程或为了获得高额利润,在利益驱动下,通过各种途径,拉拢腐蚀教育系统基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个别人经不住诱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基本建设投资量大,牵扯范围广,如果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放松管理,忽视监督,就容易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等主要环节。如对外经贸大学基建处处长高小栋在其任职期间,共贪污公款97.2万元,索取贿赂50.5万元,挪用公款100万元,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三)招生领域职务犯罪
从发案环节看,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高校工作人员搞暗箱操作,违规招生,为谋取个人私利违反国家规定将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录取。一类是招生就业人员违规分配招生收取的费用。从成因上看,有些高校缺乏民主决策,有效监督力度不够;财务等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给乱收费有可乘之机;处罚不严,打击不力,使高校招生职务犯罪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止。如湖北美术学院主管招生的副院长李泽霖,在1990至2000年分管学院招生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身上大捞“油水”,数十次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25名考生家长的贿赂和礼金共计25.5万元。李在武汉市中院受审,一审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妻雷维宁被判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四)采购领域职务犯罪
从发案环节上看,主要有三种类型:首先,高校大宗物资采购领域是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区位。其次,医疗医药采购领域职务犯罪在高校附属医院中问题比较突出。再次,图书教材采购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收取“回扣”和“手续费”。总的来说,这些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是经济往来中商业贿赂在高校的主要表现。从案件牵扯面来看,采购领域中“窝案”、“串案”,共同犯罪的现象尤为重要,甚至单位犯罪呈多发的趋势。如,2004年2月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根据9个书商交代和检举的线索,从调查高校教材购销问题入手,统一部署开展了查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的专项行动。成都市有关检察院、绵阳市检察院相继侦破了发生在辖区部分高校图书采购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派也专门派调查组进行调查。总计涉及10所高校和2所中专,共42人。成都、绵阳两地高校涉案人员职务为县处级干部的有13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14人,涉案总金额1000万元左右。
(五)后勤领域职务犯罪
后勤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发生在两大方面:一是由学校后勤集团延伸出去的校办产业,由于其经营活动与学校管理本身联系不密切,甚至被“边缘化”,因此监管较为薄弱,职务犯罪发案几率较大。二是在保障学校日常运转的后勤活动中,后勤部门管钱管物,经济往来活动较多,尤其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转制过程中,由于一些负责干部以及工作人员自律不够,法制意识淡薄,利用改革初期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的不完善,钻管理漏洞之隙,采取各种手段获取非法利益,这种情形较为多见。如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后勤服务总公司原副总经理赵晔,利用职务之便,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索取和非法收受供应商给予的回扣、好处费归个人所有,以提高工程造价并返还好处费的方法,变相侵吞单位财物,合计人民币26万余元,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二、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腐败问题之预防对策
针对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存在的腐败问题,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广大师生员工,为高校事业科学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突出重点,区分层次,突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的引导效能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不断改进教育方法,创新教育载体,完善教育制度,整合教育资源,运用综合的思路、调动综合的力量、采取综合的手段,加强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思想上夯实党纪国法的防线,懂法、知法、用法、守法,不违法,更不以身试法,促进依法治教和廉洁从教,预防职务犯罪和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2.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落实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和措施上,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要严格把好用人关,在选人、用人的指导思想和程序方法上进行大胆的改革和探索,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群众认可、德才兼备、廉政勤政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建立干部选拔责任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干部任用制度。同时要通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大力引进政策水平高,敢于坚持原则的专业人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整。
(二)统筹推进,细化程序,突出预防腐败管理机制的综合效能
坚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相互衔接、系统配套”的原则,推进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监管、物资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审计招标、招生考试、后勤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的制度建设,使各项管理制度更趋于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便于监督检查,形成科学规范、防范有力、行之有效的预防腐败管理机制,把长期性的反腐倡廉工作引导到制度建设的轨道上来,把一切有利于高校改革与发展,有利于思想教育、权力制衡、防范监控的制度办法都纳入惩防体系建设,从根基上促进高校管理水平的提高。
1.要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改变以往制度建设各自为阵、简单随意的做法,避免制度的重叠和交叉,使制度之网缺一不可,增一多余,疏而不漏。同时在制度建设中要分清层次,该由部门规范的由部门拟定规章进行规范,该由纪委内部制度承担的,以内部制度的形式承担约束的责任,以保证制度系统的泾渭分明。
2.要适应反腐倡廉的新形势和新趋势,结合高校工作实际,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制度建设评价指导体系,及时准确的评价制度设计的优劣,分析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修订、补充的具体措施,使各项制度“实用、管用、好用”,既能提供监督管理的依据,又是特定对象必须遵守的规矩;既能管得住人、管得住事、管得住权,又简便易行、不繁琐,好监督;既有实体性要求,又有程序性规定,可操作、可执行。
3.要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引导,逐步培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制度意识,激发大家对制度建设的信任与热情,使大家不但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能够以主人翁的姿态和高度的责任感,参与到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中来,进一步改变“无制度可用、有制度不用、制度不管用”等实际问题。
4.要遵循科学管理规律,切实负起强化管理目标和反腐倡廉的双重责任,通过加强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细化工作规程、闭合管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追究督导,形成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以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治本作用,提高管理水平。
(三)抓住关键,超前防范,突出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保障效能
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积极探索有效监督的内在规律,构建和完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防止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1.加强对财务领域的监督。第一,应强化重大财务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对重要经费开支和经济决策,领导班子要集体讨论研究,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第二,应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对重大经费开支要发扬民主,公开透明,通过集体把关、定期报告,逐级公开等措施,扩大领导班子成员和群众对重大开支、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第三,应定期对高校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特别要注重领导干部届中审计,对盲目决策、以权谋私等进行重点查处。第四,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设立领导干部责任问责制,对决策失误、违法乱纪、私设“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要追究责任,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刚性约束。第五,应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业务操作和授权制度对财务工作各岗位的明确分工,形成岗位之间的轮换制度和岗位考核制度,增加岗位间的约束力。
2.加强对基建领域的监督。第一,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建设、规划、总务、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全过程参与基建项目的工程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物资采购等环节工作,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从严管理、标本兼治。还需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和发展的形势不断进行监督标准创新,不断增加新内容,要把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充分体现事前防范、着眼教育这个基本指导思想。第二,建立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和招标及基建经费支出情况等要及时利用校园网、校报等宣传媒体进行公示,积极推行校务公开等行之有效的群众监督制度。
3.加强对采购领域的监督。第一,高校的监察审计部门在采购中进行全程监督。采购计划的制定、论证和确定以及开标、评标等环节,都要请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参与,以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第二,使用者的参与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这样既可以克服采购人员专业知识的某些欠缺,又增加了采购的透明度。第三,招标采购的信息向学校及社会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招标采购的招标书以及最后中标的结果,利用校园网等方式进行公开,使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化,接受群众的监督。
4.加强对招生领域的监督。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对各类招生考试实行跟踪监督,实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关于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健全完善命题、考务组织与管理的有关制度,规范招生调整计划的使用等。
5.加强对后勤领域的监督。第一,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增加后勤工作运行及改革的透明度,便于师生及后勤员工知情和监督。认真受理师生投诉及反映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核查和处理、反馈,切实提高监督制约的质量和水平。更要加快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尽快建立起“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监管”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学校要逐步开放校内后勤服务市场,引入优质服务资源,建立严密的市场监管体系,要创造条件将后勤服务实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注册为独立企业法人,剥离出学校,以解脱学校办企业的负担和责任。尽快规范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中政府、学校、后勤实体、社会企业、服务对象各自的权力、义务及行为,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依法监督,促进高校后勤改革的不断深化。
(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惩处机制的警示效能
高校的反腐倡廉建设,应做到预防和惩治两手都要硬。要从根源上遏制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的腐败问题,不但要靠学习教育,靠完善制度,靠强化监督,也要注重查处力度。如果不严肃查处案件,党风廉政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廉洁自律工作就没有号召力,纠正不正之风就没有约束力,监督检查就没有威慑力。因此,高校要在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党章和党纪政纪的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办案思路、明确办案权限、完善办案程序、整合办案队伍、保证办案质量、突出办案效果。要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对高校中的职务犯罪行为,应予以坚决打击,坚决查处干扰发展的大案要案和腐败分子,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维护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委、行政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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